受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东方国际物流内场地(原集装箱堆场)及钢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方国际物流内场地(原集装箱堆场)及钢棚租赁权。总出租面积:10378平方米,其中场地面积7354平方米,钢棚面积3024平方米,具体详见拍卖须知;证载用途:仓储用地/工业;现状:承租中;出租年限:2年;2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17900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30000元。 注:(一)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根据经营需要,标的物内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及伸缩棚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竞买人急需使用标的物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双方声明不作任何保证。 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标的物南面为委托人的自用场地(面积约2397平方米),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后期委托人根据自身需要对现有水马摆放处与拍卖标的之间做隔断处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踏勘、测算,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买受人租赁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且不得从事影响周边环境及危害标的安全的经营活动,禁止经营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等高危业务,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标的使用的规定,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仓储用途,擅自变更用途视为根本违约。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现状引发的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权费用。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二)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竞买人身份证; 2.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5年3月28日下午4: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11470108444500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资料到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社会事务服务区C216窗口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二)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网站; (三)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四)标的所在地张贴。 八、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联系人:陈先生、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724638、62651996 联系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9楼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2拍卖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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