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于近期对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持有的宁波市众邦置业有限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具体事项如下: 一、挂牌标的 标的情况介绍 | 转让比例 | 起始价(人民币) | 宁波市众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02.6783万元,委托人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经营范围如下: (1)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不少于51% | 不低于评估价,具体以实际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
注:本次挂牌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记载为准。本公司在挂牌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挂牌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挂牌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二、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委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挂牌标的给竞得人,同时协助竞得人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股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二)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委托人和竞得人按持股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 (三)委托人出让公司的股权后,在出让范围内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竞得人受让公司股权后按股权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四)标的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以52098万元竞得丰山路南侧、西石山路西侧地块(宗地编号:2023-10),该地块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面积:68.55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52098万元,根据标的公司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2812023A21040约定,进行地块建设。 (五)股权过户后,委托人和竞得人可根据《公司法》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修订公司章程、组织架构以及土地开发经营方案等。 (六)标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作出决议时须经全体股东或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方有效。 (七)股权过户后,竞得人在符合相关资质的前提下享有土地开发建设管理的权利;标的公司财务、工程等人员由委托人统筹。 (八)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控制在总货值【2.8%】以内(可根据当地市场进行调整),实报实销;标的公司营销费用控制在总货值【2.0%】以内(含品牌使用费、售楼处、不少于2套的精装修样板房),实报实销;土地开发项目确需实施全民营销模式,须经董事会同意,费用另计。 四、预披露公告时间 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止。预披露公告期间,本公司公开接受预报名,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来人、来电咨询。竞买人资格要求、挂牌起始价、标的详细情况等均以正式披露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联系人:顾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1915、62724638 公司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9楼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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