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委托人通知,本公司对2025年6月10日发布的《宁波市众邦置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挂牌公告》等交易文件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原挂牌公告中“特别说明”部分第(四)条调整为:“标的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以52098万元竞得丰山路南侧、西石山路西侧地块(宗地编号:2023-10),该地块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面积:68.55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52098万元,分二期支付。上述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费已于2025年1月31日缴纳,款项由标的公司向股东借得(其中2023年12月20日借得26049万元、2024年11月26日借得27611.94万元),共计借款53660.94万元。 标的公司须在股权挂牌成交后10日历天内归还上述借款本金的50%并支付全部借款相应利息(其中竞得人按股权比例须承担借款本金21464.376万元及借款42928.752万元的相应利息;年利率4.8%,计息时间按实计算),同步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待股权变更后100日历天内须归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其中竞得人按股权比例须承担借款本金21464.376万元),同时竞得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原挂牌公告中“特别说明”部分第(八)条调整为:股权过户后,竞得人在符合相关资质的前提下享有土地开发建设管理的权利;标的公司财务、工程等人员由委托人统筹。 三、涉及上述条款内容在挂牌公告、挂牌须知、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等所有挂牌文件中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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