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受宁波名邑建设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7月3日下午3时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余姚市名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
标的情况介绍 | 转让比例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余姚市名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整(实缴资本人民币1.35亿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信评报字(2025)第0166号记载,标的公司截止2025年4月30日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913.38万元。委托人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经营范围如下: (1)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取得兰江街道黄山西路南侧、中山河西侧地块(宗地编号为2024-50号),该地块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面积为25627平方米。 | 100% | 13913.38万元 | 4000万元 | 10万元 |
特别说明:
(一)委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挂牌标的给竞得人,同时协助竞得人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股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二)标的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之前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人民币12493万元,第二期土地出让金12493万元须在2025年12月5日前由标的公司缴纳。
(三)根据标的公司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2812024A21053的约定,确定以下条款:
1.地块建设时间:2025年12月25日之前开工;2028年12月25日之前竣工。
2.土地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9337.12万元。
(四)委托人与竞得人须在股权交割之日对标的公司资产进行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文件、印章、账簿、资产清单、债权债务明细等,并各自签署确认清单。
(五)过渡期自签约日至股权交割完成前,在此期间,标的公司由委托人继续管理,任何重大经营决策需取得竞得人书面同意。
二、公告期限: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2日
三、标的咨询: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四、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需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二)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挂牌出让文件领取
凡有意向者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本公司2921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请竞买人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2日到本公司2921室申请报名,并提交下述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证书(如母公司具备一级资质的,须提供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竞买人股份的工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盖章的竞买人章程等);
4.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二)竞买人须在2025年7月2日下午4:30前通过其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114701084445008888
用 途:竞买保证金
七、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3日上午11:00止;
(二)挂牌地点:本公司2921室。
八、挂牌方式
本次股权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须达到或超过起始价),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若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7月3日下午3时。
现场竞价地点: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
九、信息发布方式
(一)《浙江工人日报》;
(二)《余姚日报》;
(三)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四)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十、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联系人:顾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1915、62724638
联系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9楼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0挂牌须知及股权转让协议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