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马渚镇瑶街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平台”对余姚市瑶街弄村文化礼堂一楼家宴厅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MZNC24-04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瑶街弄村文化礼堂一楼家宴厅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余姚市瑶街弄村文化礼堂一楼家宴厅租赁权。出租面积:约600平方米;出租年限:2年;业态要求:家宴馆;现状:空置;标的无权证;2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3000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瑶街弄村村民(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二)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3月28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委托人处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董春苗,联系电话:13606593817),凭委托人出具的资格证明方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日下午4时前自行登录本公司的“网络拍卖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述报名资料及资格证明原件于2024年3月28—4月1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账 号:3901310019200036163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买受人须在2024年4月8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2年租金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同时向本公司支付买受佣金(收费标准具体见下表),然后于2024年4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买受佣金收费标准
计费基础 | 分档费率(%) | 单个项目上限 |
20万以下 | 总额控制,代理费最高不超过0.2万元 | 8万元 |
20万—50万(含) | 1.0 |
50万—100万(含) | 0.8 |
100万-500万(含) | 0.5 |
500万-1000万(含) | 0.3 |
1000万以上 | 0.1 |
注:1、收费标准出自《余姚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余农产交办【2021】2号);
2、计费基础:2年租金成交价;
3、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
4、举例说明:如2年租金成交价为30万元,则买受人应支付买受佣金为:0.2+10×1%=0.3万元,即3000元。
2年租金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余姚市马渚镇瑶街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余姚农商银行马渚支行;账号:201000193113394)。
买受佣金汇入本公司账户(户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号:3901310019200036163)。
本公司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人提供宁波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0662、62724638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拍卖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