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平台”对余姚市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现接委托人通知,对《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第一条做如下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原《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第一条内容为: 通过公开拍租,甲方同意将所属的余姚市城区448座、城乡311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城区公交候车亭双面大灯箱634只(可发布商业广告210只,公益广告424只),双面小灯箱107只(可全部发布商业广告);城乡公交候车亭双面大灯箱436只(可发布商业广告127只,公益广告309只】出租给乙方经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站牌小灯箱不属于出租范围。 现《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所属的余姚市城区 448 座、城乡311座公交车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城区公交候车亭双面大灯箱 634只(可发布商业广告210 只,公益广告 424只),双面小灯箱 107只(可全部发布商业广告);城乡公交候车亭双面大灯箱 436只(可发布商业广告 127 只,公益广告309只],通过公开拍租,甲方同意将其中的商业广告位(城区公交候车亭双面大灯箱 210 只,双面小灯箱 107 只,城乡公交侯车亭双面大灯箱 127 只)出租给乙方经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站牌小灯箱不属于出租范围。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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