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平台”对一批砂石混合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批砂石混合物,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钟陈堆场。重量:约220吨;起拍价:人民币2816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注:(一)成交后,委托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拍卖标的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提取过程中及提取后所发生的各类风险、安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砂石量按标的物交付时的实际数量为准,如实际数量有差距,则不进行拍卖成交款的退补。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评估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网上竞价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1年11月11日下午4时前自行登陆本公司的“网络拍卖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竞买人须在2021年11月11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银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61010122000609711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竞买人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竞买人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 (二)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三)《余姚日报》。 八、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网上竞价方式,有疑问应及时向本公司咨询。 九、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因疫情防控措施的需要,来客需上门咨询、办理报名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请自觉配合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 联系人:蒋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1915、62724638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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