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须
知
拍卖会名称:一批罚没废旧塑料粒子网络拍卖会
拍卖标的:一批罚没废旧塑料粒子
拍卖会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
拍卖方式:网上竞价
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公司网站:http://www.yypm.com.cn
公司电话:0574-62651915 传真:0574-62651961
监督电话:0574-62835206(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拍 卖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一批罚没废旧塑料粒子(均为仿冒品牌塑料及回料),重量:约19吨。起拍价:70600元;竞买保证金:15000元。
注:废旧塑料粒子系假冒品牌塑料及回料,包装袋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买受人在提取标的时须进行实地包装袋替换,原包装袋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因标的堆放时间较长,部分塑料存在包装破损、粒子受潮、掺入杂质等情况,请竞买人实地仔细看样后参拍。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第五条 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余中禾信单评字[2019]第036号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拍卖人在拍卖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条 标的特别说明:拍卖标的均以现状拍卖、交付;标的以移交当天的质量、重量、数量等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介绍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标的须在约定时间内提取完毕,提取过程中及提取后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两周无故未提取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不得随意搬动,如有损坏须作价赔偿。
拍卖前期活动
第七条 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可参拍的对象。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拍卖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或解除其拍卖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则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一)竞买人在竞价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是参加平台竞价的必要依据,应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转交他人、遗忘或被盗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负全责。
(二)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拍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属违约: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所在场次的竞买资格。
网上竞买
第九条 本次拍卖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在“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权利登记或变更、标的交付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及买受佣金。
温馨提示:①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②在竞价前,竞买人应选择良好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电脑操作;③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仔细核对报价金额是否有误;④为确保竞价过程顺利进行,应适时刷新页面。
本次网络拍卖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相关当事人和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竞买人应在标的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按系统默认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按规定自行报价。在系统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二分钟内,仍有竞买人出价的,系统将自动顺延五分钟(以此类推)。如无人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判断最高应价者为该标的的买受人。
第十条 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一条 特别注意事项:用户的网站注册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买受人名称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拍卖后期工作
第十二条 拍卖会结束后,拍卖结果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拍卖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条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由拍卖人凭竞买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如未收到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拍卖人联系。
买受人须在2019年11月19日下午4时前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和拍卖成交款5%的买受佣金。
上述款项请汇入拍卖人账户(户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中心区支行,账号:61020122000255779)。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买受佣金及拍卖成交款。拍卖人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和拍卖成交款收据,委托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标的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由委托人将现状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第十五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所有。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五日